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控制论文
摘要:随着中国建筑行业不断发展,工程监理的工作职责也得到不断完善,进而形成一定的监理管理规模。基于此,本文首先简要阐述了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之间的区别,其次,通过对工程的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以及事后质量控制等方面,就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及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自己一点看法。
我国的建筑工程管理体制随着建筑市场的有效发展,逐渐向专业化、社会化以及规范化方向发展。随着工程监理的介入,在项目承包商与项目法人之间形成一种以合同*,相互制约、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运营体系,通过这种形式能够有效达到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的目的。按照目前的建筑市场模式,工程的监理将会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发展方向。
工程监理主要是针对工程项目而设定,通过接受建设工程的委托,结合工程项目的相关法律文件、工程建设的相关标准以及地方部门的相关文件为基础,为建筑工程提供监督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而工程项目管理是指自项目开展开始至项目结束,通过对项目的事先规划以及项目的控制,从而实现项目按照规划完成的目的。两者之间存在一定联系与区别,具体如下所示:1)基础理论相近。1988年,自建筑工程监理一职设立,设立人便对监理工作进行明确定位:我国的建筑监理工作是以专业化、社会化建设原则来确立项目管理内容,其基础理论来源于建设项目管理学,而建设项目管理学又叫做工程项目管理学,它主要以组织、控制以及管理学为理论基础,通过对工程项目的特点以及市场隐私而形成的新兴学科,因此理论上来讲,两者存在理论基础相同的联系;2)定位不同。在我国建设工程工作中,监理工程师以独立、公正为原则进行,而工程项目管理主要强调的是为业主服务;3)服务对象存在差别。建设项目管理如果按照服务对象,可分为建设单位服务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以及承建单位项目管理,而监理服务对象只有建设单位;4)建设工程监理具备监督功能。监理与建设单位会形成委托与被委托的形态,虽与承建单位无经济来往,但是具备监督功能。
工程的事前质量控制,也叫预防质量控制,主要是指在工程准备结束后、工程实施前,对工程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梳理,从而分析出可能存在问题的各种情况,来达到预防质量控制的目的。由于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参与方较多,而是工程涉及范围较为广泛,从而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缺陷时,不仅会影响到工程实施的进程,也会为企业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进行质量预防控制过程中,需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1)人员方面。对于参与工程各个技术工作人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必须保证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而且对于施工团队的思想素质、身体素质进行严格排查,一旦存在不符合工程相关要求的,拒绝其上岗;2)材料方面。在材料入场前,需要对材料进行严格质量管理,明确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建筑建设的要求,对于未经检验的材料不允许入场使用,质量达不到工程要求的材料及时清理;3)设备方面。对于工程中准备使用的设备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一些设备的选购需要按照具体要求,并且经过质量管理人员的确认后,才能够被允许用于工程中。[1]
工程所有参与方应具有极强的质量管理意识,其中监理的工作必不可少。在事中质量控制中,需要按照要求对工程施工所有工序进行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全程监管。全程监管主要是指监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在一旁实施全程监督的过程,这种方式是监督施工人员施工质量的一种方式,将这种方式与其他监理方式进行有效结合便能够达到监督工程质量的目的;2)**与抽查。由于监理人力有限,而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往往会以几个项目同时进行的方式,因此,监理需要对几个项目采取**方式,对于项目中较为重要的部分,需要进行抽样检查,从而判断施工是否符合建筑标准,如果存在样品不合格情况,需及时返工,以免影响后续工程;3)监理笔记。监理笔记是记录整个工程过程的数据记录,能够有效反映工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具有一定的客观性。
工程的事后质量控制,主要是指通过实现规划策略,便能够了解到工程是否按照图纸以及规划完成,也能够了解到工程项目管理效果是否存在问题,在进行对比之间发现问题,并且将其列入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档案中,为以后的施工提供相关的案例支持,从而保障未来施工过程中不会出现类似的问题。事后的质量控制主要涵盖以下几点内容:1)工程事后质量控制要点。首先,将施工结束与施工进行时产生的对比数据作为主要依据;其次,将施工过程中运用的各项数据统计信息进行如实记录;最后,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查出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此外,还需要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分析,要保证出现问题时采取的解决方案具备可行性;2)验收方面。应严格按照检验方式进行验收,其中主要按照分批次、项目、子项目等工程内容进行质量验收,并且通过验收结果,进行反思,一旦发现不合格情况,应及时采取返工策略,直到技术相关参数满足国家标准;3)建筑事后容易出现问题分析。建筑工程完成后,容易出现雨后渗漏、墙体裂痕等现象,这种情况的出现不仅会影响到建筑的整体美观,还会影响到建筑的质量问题,因此,在解决问题的情况下,还需要对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深入研究,从而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3总结
综上所述,在建筑单位施工过程中,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之间存在必然的联系,而随着建筑行业不断深化*,在建筑建设过程中设定监理一职将成为必然趋势。而监理在进行工程质量管理过程中,需要对工程施工阶段的事前、事中以及事后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监管,从而达到提升工程质量的目的。
参考文献:
[1]蔡菂.建设工程监理组织结构模式及其有效性研究[D].重庆大学,2008.
拓展阅读
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质量是安全的基石,为加强工程施工质量,提高施工、管理人员的工程质量意识,强化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1、总则
为了控制工程质量,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 2 、适用范围
矿建、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
3 定义
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性缺陷者,或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调试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3.2.1 重大事故的分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未按设计蓝图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较大后遗症或未按标准施工,造成较大质量缺陷的。
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的。
未达到重大及普通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问题。
4.1 零星质量问题由矿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追查、处理,并报分管矿领导审核后执行。
4.2 普通事故发生后,由分管副总主持,组织相关部门和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追查,并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整改落实及处罚。
4.3 重大事故发生后,由总工程师主持,组织相关矿领导和相关部门及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事故追查,并拿出初步意见报矿长审核。批准后的整改方案和处理意见报公司及设计院备案。
4.4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应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追究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4.5 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均应严肃处理。应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依法惩处。
4.6 矿主要质量管理部门要建立质量事故台帐,并予保存。
4.7 需设计单位验算的事故,由矿技术部门提请设计单位协助进行核算,事故责任单位再按验算结果,提出处理方案。
4.8其它未尽事宜依据事故大小及情节轻重处理。
2、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编号:/**-201107-001 海城兴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区Ⅲ级14号钢材不合格调查报告
编号:001
一、事件调查背景:
******新建厂区项目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2011年6月23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例行对施工现场所使用钢材进行了抽样检查,并取样带走。2011年7月13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将抽样试件试验检测(检验报告编号:*********)结果告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抽样检测用于该项目的Ⅲ级14号钢材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该钢材属于国家名令禁止使用的瘦身钢材。2011年7月14日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现场对所存Ⅲ级14号钢材进行了封存。2011年7月20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发出通知责令现场停工,并要求会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已使用的Ⅲ级14号钢材工程部位进行受力计算,出具整改措施。
二、事件调查情况描述:
㈠、针对上述情况我项目部会同监理公司对施工现场所有Ⅲ级14号钢材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已使用及存货情况如下:
现场已使用到工程主体(实验中心、办公楼)的量为:1.875T; 现场现有存货为:4.138T。
2、供货渠道及材料复试情况如下:
2011年5月19日购进第一批次Ⅲ级14号钢材,生产厂家:
编号:/**-201107-001 *********有限公司;货号:******;供货车号为:*******;供货日期:2011年5月19日;供应商:*******工贸有限公司;复试日期:2011年5月21日;试验单位:*******材料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复试报告编号:********,结论合格。
3、复试报告比对情况如下:
将施工单位复试结果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结果进行比对钢材的力学性能及化学分析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只是施工单位复试项目没有钢材尺寸此检验项目,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中钢材内径尺寸、重量偏差均超出国家规范要求。
4、责任单位:
⑴、施工单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⑵、监理单位:********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㈡、由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现场材料进场复查、监管不力才使这批不合格钢材流入我项目施工现场,并且投入使用。
三、事件原因分析:
1、 导致该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施工单位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管理责任不明确,在材料进场后没有完备的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和相关的材料进场验收标准。
2、 监理单位在材料进场后虽进行了验收,但并没有依据相关规定对材料的几何尺寸及理论重量进行比对验收,对施工单位的材料进场验收程序和人员没有明确要求。因此监理单位对该事件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同时自身在进场材料验收时并无基本操作工具。
编号:/**-201107-001
四、事件总结及问题思索:
针对上述事件我项目部做出如下反思:
1、 健全项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各项材料进场验收程序及质量技术标准。
2、 明确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使责任落实到人,加强进场材料监管力度,同时增加相关材料复试检验项目。
3、 配备健全的材料进场验收工具,对所有进场材料建立建全供货及使用台帐。
五、事件处理措施:
1、 经施工、监理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对工程已使用部位Ⅲ级14号钢材受力计算符合构件受力要求,同时出具了相关设计变更对重要部位进行结构补强。
2、 现场封存的Ⅲ级14号钢材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全部清退出场。
3、 更换工程材料试验单位。
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总 则
1、为对本工程项目质量问题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交付的产品符合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置和管理。
3、质量问题(包括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凡因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不到位、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或使用不合格材料、偷工减料等,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等级不够、结构尺寸偏差等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工程所采用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分类分级按照工程类别执行国家、行业、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4、质量问题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整,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5、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项目负责人负责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逐级上报。
2、各级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相应级别质量问题的处置,组织有关质量管理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原因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工程部门负责制定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必要时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安质部负责监督质量问题处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并保留监督检查的相应记录。
5、项目经理部质量领导小组根据质量事故等级,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负责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6、安质部、工程部、物资部等部门对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持续改进措施。
(1)发现质量问题的人员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现场负责人立即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同时采取救援行动。因工程质量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应采用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好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拍照或录像。
(2)发生一般质量问题未造成安全、工期、信誉影响的,项目经理部在 24 小时内上报到公司、局成立的工程指挥部。
(3)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 30 万元以内的质量事故,由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立即报告公司
(4)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 30 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足 30万元但严重影响到施工生产的安全和企业的信誉,必须在 1小时内逐级报告至局安全质量*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1)发生质量事故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而擅自处理的;
(2)质量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阻碍、干扰调查工作正常进行,以及提供伪证的;
(3)有意缩小工程质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的。
(1)处理程序:质量问题调查→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根据事故大小对整改方案进行逐级审批)→问题整改→鉴定验收→提出改进建议→保存处理记录。
(2)发现质量问题时,项目部应对质量问题进行初步判定;项目质检人员应要求相关作业人员立即停工, 在不合格处设置明显的标识, 以防止在处置前转入下道工序。
(3)直接经济损失在 30 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由局成立质量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在 30 万元以下的质量问题由公司或局工程指挥部组织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应于 10 天内报公司,15 天内报局;一般质量问题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调查处理,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质量问题处置可采取如下方法: ①返工处理; ②返修处理; ③让步接收; ④降级处理; ⑤不作处理。
(5)质量问题处理报告应包括的内容:
工程概况、事件或事故经过、原因分析、事故处理措施、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改进的建议。
4、 质量问题的整改及验收
(1)根据质量问题等级分级制定质量问题整改方案,根据问题类型对整改方案进行逐级评审、批准。
①直接经济损失在 30 万元及以上的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制定整改方案,逐级报审,由局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②直接经济损失在 30 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制定整改方案,评审后报公司批准后实施,整改方案报局相关部门备案。
③对一般质量问题,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整改方案报公司工程部。
④质量问题经整改后必须重新检查、验收,直至符合规定要求。 (2)处理方案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督单位批准的,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对于质量问题整改过程中及完成后的相关记录交相关单位存档,项目部保留质量问题评审和处置的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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