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联合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以下协议的各项条款。
协议内容如下:
一、 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大沙业务,以新郑和谐涂料有限公司(付东顺)和罗山莽张镇顺发沙业(钟在福)签订的协议的延续与承接。对外以新郑和谐涂料有限公司名义经营管理。本次大沙经营管理系统统一由甲方付东顺全权负责,乙方杨新立负责财务的收入与支出,其他人员协助付东顺管理经营大沙业务。
双方经营大沙业务共需投资人民币陆百万元整(600万元),甲方投资300万元,乙方投资300万元。
二、 经营大沙业务需*以下设备:大型运输车15台,50载重机一部,上海大众(普通桑塔纳)1台,皮卡车2台。
三、 双方占有股份并按照股份分红,甲方占经营合作项目总股份的50%,同时享受利润分红的50%,乙方占经营合作项目总股份的50%,同时享受利润分红的50%。
四、 双方合作经营协议暂定期限为三年,双方经营终止时,所有合作项目投资的固定资产分配为:甲方占50%,乙方占50%。
五、 从正式经营开始起,暂不分红,盈利部分用于偿还车辆按揭款和四方投资款。在前期投资款和车辆购置款还清后,双方按月按比例分红。
本次经营为独立经营业务,与各合伙人其他业务的债权债务无关,资金专款专用。
六、 联合经营大沙项目部机构组织、人员定额及工资为:项目部管理人员4名,项目部业务管理人员2名,勤杂人员2名,大车司机22名,小车司机2名,装载机司机1名,工资按商定额为准。
七、 四方的责任,甲方派业务负责人1名,负责运营方面的业务(如:负责车辆的运输安全、维修,司机的管理,负责协调地方上的业务关系,负责解决车辆运营线的相关事宜等),同时甲方派财务会计人员1名,负责项目部的财务收支及记账。乙方派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项目部的后勤运营管理,收沙以及日常生活的维持,同时派财务出纳1名,负责现金的收入与支出。甲方负责沙场的经营和地方的协调,并且负责监督每月的经济收入和支出,以及分红。
八、 以上所有管理人员工资、管理人员的任用、管理人员的分工与调整,都由甲乙双方合作人共同协商决定。
九、 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或终止协议的执行。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十、 四方在合作经营中如出现联合经营协议书中没有涉及到的条款,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即可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拓展阅读
1、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互相考察了解和友好协商,决定在联合开办电子游戏经营项目,合作期限为x年。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任务
1、提供文化、消防等相关营业证照(特殊情况无证照,但有保证长期正常营业的社会能力和经济实力也可以)。提供营业场地(必须有24小时独立通道和卫生间),承担经营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房租、空调、采暖、工商税费、经营所必需的监控、稳压器、牌匾、桌椅、床、装修和配线)。
2、负责协调当地*、文化、工商税务等一切与合作项目有关的*各
部门,其间发生的各种费用或罚没款由甲方自行承担。
3、承担除乙方派出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的工资费用,并承担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乙方)的伙食费用,并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住宿条件。
4、负责经营管理和组织客流以保障双方利益,并负责处理在场内发生
的各种纠纷。如发生返现金、返分、丢、损分要与乙方负责人共同确认再处理,丢分要同时查明原因,处罚当事人并堵塞漏洞。发生拖欠款上机、未经乙方同意的招待或赠分、服务员差帐和收假币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5、负责乙方投资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如设备发生非正常使用以处的破
坏,或被各级*部门没收和损坏,甲方应按价赔偿乙方(如能正常营业可在甲方分成中扣除,如不能营业则在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工作人员本人无责任而受到威胁或人身伤害,甲方应承担责任,否则视甲方单方面违反协议。
6、在双方整场合作期间,甲方不得自己或再与第三方在本场地内经营电玩项目。如部分合作则甲方不受此限制。
二、乙方责任和任务
1、全部设备的投资*和组织发运,负责设备技术管理,保证场地内经营电玩项目。如部分合作则甲方不受此限制。
2、承担乙方工作人员的工资,承担设备正常运营所发生的一切维修费用。
3、负责整场规划各机种配置,制定经营方针和政策,并负责对甲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
4、乙方应根据市场变化和营业需要,负责对场地内的设备进行调整和更新。如更换和调整设备50%,必须通知甲方。在乙方没有收回新设备投资前甲方短期内过多要求增换新设备,要按规定比例相应增加保证金。
5、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自己或再与第三方在本合作场地半径一公里内再开办电玩项目。
三、利益分配比例及方式
双方商定,甲方分成比例为营业额的x%
乙方分成比例为营业额的x%
每天营业结束后,经双方场地负责人核对帐目并签字后当日分现金,如有特殊情况当日现金不分配,则由甲方存入银行并管理,到双方约定日分现金。甲方到约定不能分现金必须提前三天向乙方说明,并经乙方同意,否则即视为甲方单方面违反协议。每月营业结束后双方有关人员必须核对相关营业帐目。
四、保证金的交付与返还方法
为保证乙方合法权益,按照行业规则和惯例,甲方应向乙方提交设备风险保证金,保证金是甲方实力、诚意和责任心的体现,是乙方设备安全的基本保证,其额度、交付与返还为法协议如下:
1、乙方所提出的保证金额度由所投资设备的当时市场价格评估而定,一般为所值的50%--100%,可以有正常的浮动,甲方应充分理解和支持,不应挑剔设备的新旧程度和价值,而以合作的效益为共同目标。
2、本协议签字生效后,甲方必须向乙方帐户汇入乙方规定的足额保证金,乙方经确认无误后出具收据,(如因其它原因暂不能签定协议,但双方已同意按协议内容合作,双方仍按本条执行,在双方方便时补签协议和收据)乙方应在收到保证金20天内完成开业设备发运。
3、当本协义终止后,乙方有权组织装车发运设备,甲方应给予必要的配合,当设备安全返回库房后,乙方才能汇还或当面退还甲方保证金。
4、如因各种特殊原因,甲方不能一次性提交足额保证金,但双方愿意合作,可以最低额度保证金下先营业,待正常营业后逐日在甲方分成中预留%给乙方,到留够足额保证金。
五、其它约定
1、营业设备的备用金用金由甲方提供储备,当设备营业出现亏损时,双方也按比例承担亏损,但由甲方先行垫付,到亏顺结束后,已垫付的返还甲方。
2、经营所需的代币。*和耗材由乙方负责采购和发运,奖品由甲方采购和发运。其费用在营业额中扣除并建立共同管理机制。协议终止后剩余代币和奖品可按比例分留。
3、发运的设备(包括库房和广州等生产地)到货后由甲方签收并承担装卸和运费,协议终止后撤出的设备由乙方自行承担装卸和运费。经营中更新和增加的设备,其搬运费用双方共同承担。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以单独终止协议撤出设备。扣除折旧费,退还剩余保证金,并且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甲方房租损失等一切责任。
(1)营业效益不理想,连续亏顺三个月以上;
(2)因甲方原因停业三个月以上,而且不能近期恢复营业;
(3)甲方违反协议或恶意破坏协议各条款;
(4)如在协议期间甲方想单方面终止协议独立经营时,必须经乙方签字同意,并支付乙方的全部搬迁费用和乙方投资新设备的折旧费,作为违约赔偿金;
(5)协议期满,双方继续合作,可续签协议。
5、因甲方原因要终止协议时,甲方必须赔偿乙方设备返回库房的费用及装卸费,同时赔偿乙方设备折旧费。
6、协议期间甲方如要出租出兑,须经乙方同意并保证乙方协议权利和利益不受侵害。
7、新设备折旧的计算方法:
不足三个月按新设备全额的50%计算,不足六个月按30%计算,超过六个月不足十二个月按20%计算,超过十二个月但不足十八个月按10%计算,超过十八个月免折旧。翻新和旧设备免折旧。
六、经营中发生的损失(差帐、赊分、丢分)按以下原则处理:
1、正常经营中突然断电、发水等意外情况,双方共同承担。
2、机器故障以外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确定由机器故障(非人为破坏)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绝不后悔。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证明人签字: 联系电话:
2、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海都文化艺术团 电话:
乙方:唐龙武术馆 电话:
甲乙两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经营、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经营方式:甲方负责教学厂地和宣传策划所有费用,乙方负责武术所有工具和教练员工资,乙方投资的武术工具归乙方所有,合作经营协议书。
(二)经营地址:
(三)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除非本协议已提前终止,乙方可以在协议有效期3个月前上甲方提出延长本协议的书面请求,协议书《合作经营协议书》。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协议有效期 年。
(四)利润分配:甲乙双方都占有学员学费总额的50%,每月费用月底结清。
(五)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都拥有该市场的招生权。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由该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作的终止:
1、合作期届满
2、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4、本协议加盖公章后有效。
3、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本合伙协议,并自愿就合伙协议的内容承担法律和民事责任。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双方协商,由双方投资经营 ,地址:,经营面积 平方米,经营范围:等(具体以工商营业执照为批准的为准) 。
二、合伙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除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外,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三、出资方式、额度及利润分配
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投资人民币万元。
2、经双方协商,乙方需以现金及劳务方式进行投资,现金投资人民币 万元,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保证每天遵守合伙组织的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并依照双方的约定负责培训新学员以及。
3、经双方协商,双方出资比例各占50%。双方同意仅对合伙组织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净利润分配比例为1:1。在本协议签订后,该合伙组织开始经营之日起每满一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四、工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经营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合伙人工资、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款等)的净利润为分配基数,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及时间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3、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不足以支付本条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费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共同承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的条件:须承认本合同;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需执行合同约定的履行出资义务及其他义务;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有权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的义务,未按时按点上班超过三次的;
(6)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约定内容的;
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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