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实秋《雅舍谈吃》散文集:《汤包》
说起玉华台,这个馆子来头不小,是东堂子胡同杨家的厨子出来经营掌勺。他的手艺高强,名作很多,所做的汤包,是故都的独门绝活。
包子算得什么,何地无之?但是风味各有不同。上海沈大成、北万馨、五芳斋所供应的早点汤包,是令人难忘的一种。包子小,小到只好一口一个,但是每个都包得俏式,小蒸笼里垫着松针(可惜松针时常是用得太久了一些),有卖相。名为汤包,实际上包子里面并没有多少汤汁,倒是外附一碗清汤,表面上浮着六条八条的蛋皮丝,有人把包子丢在汤里再吃,成为名副其实的汤包了。这种小汤包馅子固然不恶,妙处却在包子皮,半发半不发,薄厚适度,制作上颇有技巧。台北也有人仿制上海式的汤包,得其仿佛,已经很难得了。
天津包子也是远近驰名的,尤其是苟不理的字号十分响亮。其实不一定要到苟不理去,搭平津火车一到天津西站就有一群贩卖包子的高举笼屉到车窗前,伸胳膊就可以买几个包子。包子是扁扁的,里面确有比一般为多的汤汁,汤汁中有几块碎肉葱花。有人到铺子里吃包子,才出笼的,包子里的汤汁曾有烫了脊背的故事,因为包子咬破,汤汁外溢,流到手掌上,一举手乃顺着胳膊流到脊背。不知道是否真有其事,不过天津包子确是汤汁多,吃的时候要小心,不烫到自己的脊背,至少可以溅到同桌食客的脸上,相传的一个笑话:两个不相识的人据一张桌子吃包子,其中一位一口咬下去,包子里的一般汤什直飚过去,把对面客人喷了个满脸花。肇事的这一位并未觉察,低头猛吃。对面那一位很沉 得住气,不动声色。堂棺在一旁看不下去,赶快拧了一个热手巾把送了过去,客徐曰:“不忙,他还有两个包子没吃完哩。”
玉华台的汤包才是真正的含着一汪子汤。一笼屉里放七八个包子,连笼屉上桌,热气腾腾,包子底下垫着一块蒸笼布,包子扁扁的塌在蒸笼布上。取食的时候要眼明手快,抓住包子的皱榴处猛然提起,包子皮骤然下坠,像是被婴儿吮瘪了的**一样,趁包子没有破裂赶快放进自己的碟中,轻轻咬破包子皮,把其中的汤汁吸饮下肚,然后再吃包子的空皮。没有经验的人,看着笼里的包子,又怕烫手,又怕弄破包子皮,犹犹豫豫,结果大概是皮破汤流,一塌糊涂。有时候堂棺代为抓取。其实吃这种包子,其乐趣一大部分就在那一抓一吸之间。包子皮是烫面的,比烫面饺的面还要稍硬一点,否则包不住汤。那汤原是肉汁冻子,打进肉皮一起煮成的,所以才能凝结成为包子馅。汤里面可以看得见一些碎肉渣子。这样的汤味道不会太好。我不大懂,要喝汤为什么一定要灌在包子里然后再喝。
所谓雅舍在重庆的北碚,据作者萧宜在《与赵清阁谈文史往事》一文中说,赵清阁女士回忆当年她住北碚与雅舍比邻。1940年梁实秋同吴景超,龚业雅夫妇在重庆郊区由青木关通向北碚市区一条公路北侧的土坡上购置一处平顶灰房,(今北碚梨园村47--51号为雅舍旧址)。当年因为这里没有门牌,通邮不便,梁实秋便以龚业雅之名命名其为‘雅舍’。并做了一块木牌插在路边。梁实秋先生在他的《雅舍小品》序中说他的雅舍是竹篾抹泥做墙,沿山坡高低建的棚屋,里外两间由高向低,发挥想象吧,好似现在的跃层。梁实秋在此雅舍住了七年(1939--1946),恰是抗日战争最艰苦的年代,他在此完成了《雅舍小品》。梁实秋说:并非某些人之所误以为是自命风雅。其实如果我没看他的书,也是这样认为的。
《雅舍谈吃》里,篇篇美文,怀古,论今,忆旧。所忆小吃大餐,美轮美奂。大多出自老北京,来自故土,拳拳爱国心,窥一斑而见全貌。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是,按照老先生文字的描述,能做出一道菜品来,很是快活。比如《醋溜鱼》一篇,我按照老先生的指教总结出做法,记在卡片上:西湖醋鱼,选青鱼或草鱼,长不过尺,半斤大小。1先用开水煮,熟即起锅。2调汁,醋酱油少许,姜末少许。3汁中勾芡,浇鱼上。4注意:调汁要清淡,色浅,透明,不加糖,不用油。另外酱黄瓜炒鸡丁,雪里蕻炒笋,水晶虾饼……都可如法炮制,岂不快哉!《雅舍谈吃》是最形象的菜谱,不仅色香味俱全,而且情境与味道交融,仿佛看见老北京旧街巷老朋友觥筹交错。其间早已物是人非了。
《韭菜篓》里,写到一群石匠中午吃韭菜馅儿半尺大的包子,掀开笼屉一阵微风吹来韭菜味儿那个香,狼吞虎咽,吃得淋漓尽致,半尺大的包子啊!《吃相》一篇,写到车夫吃大饼卷肉,左一口,右一口,中间一口,一张饼即刻下肚,又一张还是如此吃法,风卷残云一般。吃饭的人这劲头这魄力,看书的我如身临其境,于我现在这吃劲儿还有吗?记得约三十多年前,我家老院子还没被拆掉,我的侄甥男女还小,暑假时候都齐聚小院里,妈妈命令我烧茄子,需四个大茄子,还要几个土豆炒辣子,还要西红柿做一锅汤米饭要蒸一大盆,一顿饭都能吃光。盛上一大碗饭,舀几勺烧茄子,撒上芫荽再来瓣蒜,痛痛快快的吃一通,那种令人振奋的吃劲,早已风光不再了。看着后辈们围着桌子狼吞虎咽,心中倍感欣慰,那就是老人活着的希望所在。现在烧茄子只需一个小的,还吃不完。不仅是因为我老了,现在的年轻人还用大碗盛饭吗?现在的人们到了饭时,端起碗绝不像《韭菜篓》里的老石匠,《吃相》里的车夫,那样饥饿难耐,对食物充满了期待和敬畏。那时候的小孩子,淘气大发了,妈妈就会说:再闹不给你饭吃。马上就老实极了,最怕不给饭吃。现在不给饭吃正好,我还减肥呐。饭口上端起碗来,肚里没饥饿感,连吃饭都懒懒的。一个家族一个民族颓了衰了,难道是从吃相上开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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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梁实秋《雅舍谈吃》散文集:《莲子》
有莲花的地方就有莲子。莲子就是莲实,又称莲的。古乐府。子夜夏歌:“乘月采芙蓉,夜夜得莲子。”
我小时候,每到夏季必侍先君游什刹海。荷塘十里,游人如织。傍晚辄饭于会贤堂。入座后必先进大冰碗,冰块上敷以鲜藕、菱角、桃仁、杏仁、莲子之属。饭后还要擎着几枝荷花莲蓬回家。剥莲蓬甚为好玩,剥出的莲实有好几层皮,去硬皮还有软皮,最后还要剔出莲心,然后才能入口。有一股清香沁人脾胃。胡同里也有小贩吆喝着卖莲蓬的,但是那个季节很短。
到台湾好多年,偶然看到荷花池里的莲蓬,却绝少机会吃到新鲜莲子。糖莲子倒是有得吃,中医教我每日含食十枚,有生津健胃之效,后因糖尿病发,糖莲子也只好停食了。
一般酒席上偶然有莲子羹,稀汤洸水一大碗,碗底可以捞上几颗莲子,有时候还夹杂着一些白木耳,三两颗红樱桃。从前吃莲子羹,用专用的小巧的莲子碗,小银羹匙。我祖母常以小碗莲子为早点,有专人伺候,用沙薄铫儿煮,不能用金属锅。煮出来的莲子硬是漂亮。小锅饭和大锅饭不同。
考究一点的酒席常用一道“蜜汁莲子”来代替八宝饭什么的甜食。如果做得好,是很受欢迎的。莲子先用水浸,然后煮熟,放在碗里再用大火蒸,蒸到**趴烂近似番薯泥的程度,翻扣在一个大盘里,浇上滚热的蜜汁,表面上加几块山楂糕更好。冰糖汁也行,不及蜜汁香。
莲子品质不同,相差很多。有些莲子格格生生,怎样煮也不烂,是为下品。有些莲子一煮就烂,但是颜色不对,据说是经过处理的,下过苏打什么的,内行人一吃就能分辨出来。大家公认湖南的莲子最好,号称湘莲。我有一年在重庆的“味腴”宴客,在座的有杨绵仲先生,他是湘潭人,风流潇洒,也很会吃。席中有一道蜜汁莲子,很够标准。莲子短粗,白白净净,而且**异常。绵仲吃了一匙就说:“这一定是湘莲。”有人说:“那倒也未必。”绵仲不悦,唤了堂倌过来,问:“这莲子是哪里来的?”那傻不愣登的堂倌说:“是莲蓬里剥出来的。”众大笑。绵仲红头涨脸的又问:“你是哪里来的?”他说:“我是本地人。”众又哄堂。
在江南小镇,梅雨季还未结束的日子,莲子与莲藕、菱角菜之类已经上市。莲子,谐音怜子,轻轻一念,有摇曳之美。
买三五个,坐茶几旁,与绿盈盈的它们相对。酒盅般的莲蓬,嵌着已饱满的莲子。乐府民歌中的《西洲曲》,最喜“低头弄莲子,莲子青如水”一句,纯净、低婉、清灵。很江南、很青涩的初恋情怀,如蚕刚刚吐出的丝一般软而缠绵。青春是一枚莲子,裹着的,是莹洁的心思,是嫩绿的莲芽般微苦的情愫。透出芽,是田田的莲叶,亭亭的莲花。
嫩莲子剥开后吃起来不苦,反倒有股清甜,常常连同中间的嫩莲心一起吃了。梁实秋先生说他小时候,每到夏季必侍先君游什刹海。荷塘十里,游人如织。傍晚时在会贤堂就餐。入座后必先进大冰碗,冰块上敷以鲜藕、菱角、桃仁、杏仁、莲子之属。饭后还要擎着几枝荷花莲蓬回家。剥莲蓬甚为好玩,剥出的莲实有好几层皮,去硬皮还有软皮,最后还要剔出莲心,然后才能入口。平素,需要剔出莲心的莲子口感要稍逊一些,常把这些绿莲心存放在杯里,泡之饮之,有荷塘的清气。孟晖介绍过古人在莲子上市时制作“莲荷兜子”,用米浆制的粉皮,同时,在茶杯形的小花模子内,填放去了心的鲜嫩莲子以及鸡头米、松仁、胡桃仁、杨梅仁,还有切碎的乳饼、蘑菇、木耳和熟鸭蛋,浇以奶酪或其他调料,夏日的炎热中,手执这样雅致的“莲荷兜子”,清芬沁人,借以消夏。
干莲子能用来煮粥,熬羹。莲子银耳羹在办酒席时是常作为甜羹的。煨烂的莲子入口即化,老少皆宜。将干莲子用水浸泡后煮透,放入银耳,数颗红枣,加少许粳米煮粥,调入冰糖,再用文火焖,白是白,红是红,二色相衬,清清爽爽,甜而不腻,熬成稠状后,盛入小碗中凉透,若放冰箱中冷却后吃更是美不可言,吃来能清热祛火。有时还换些花样,如莲子百合绿豆粥、八宝莲子粥之类。外面也有手推车上放置龙头大铜壶冲莲子粥的,可以自己配制很多口味,红豆、绿豆、芝麻糊、薏米、西米、葡萄干、花生等,可总觉得没自家煮的香甜,可单那龙头状的大铜壶看着诱人,多次想拍下。有时买一杯,不是为了吃,只是为了看调制的过程。
谁能与时光抗衡?光阴过,多少朝代更迭,多少草木荣枯,莲子却能做到,不变成化石,不腐化入泥,历经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寂然,成一枚枚坚硬的莲子,仍包裹着可以萌芽的希望,饱满而生动,倔强而凛然,在黑暗中禅定了千年,安宁地活着——时光,竟然吞噬不了它们的生命,像那些古老的歌谣,流传下来的文字,《诗经》是枚莲子,《离**》是枚莲子,《古诗十九首》是枚莲子,《兰亭序》是莲子,在多少人心间,摇曳出绰约的风姿。
千年前的古莲子,依旧能开出无邪的花,只是不知,是不是那些采莲南塘秋的少女们见到的一样的莲花?在古莲子培育出的莲花图片上,我看出了少女的美,清澈、天真、宁和。
2、梁实秋《雅舍谈吃》散文集:《茄子》
北方的茄子和南方的不同,北方的茄子是圆球形,稍扁,从前没见过南方的那种细长的茄子。形状不同且不说,质地也大有差异。北方经常苦旱,蔬果也就不免缺乏水分,所以质地较为坚实。
“烧茄子”是北方很普通的家常菜。茄子不需削皮,切成一寸多长的块块,用力在无皮处划出纵横的刀痕,像划要花那样,划得越细越好,入油锅炸。茄子吸油,所以锅里油要多,但是炸到微黄甚至微焦,则油复流出不少。炸好的茄子捞出,然后炒里脊肉丝少许,把茄子投入翻炒,加酱油,急速取出盛盘,上面撒大量的蒜末。味极甜美,送饭最宜。
我来到台湾,见长的茄子,试做烧茄,竟不成功。因为茄子水分太多,无法炸干,久炸则成烂泥。客家菜馆也有烧茄,烧得软软的,不是味道。
在北方,茄子价廉,吃法亦多。“熬茄子”是夏天常吃的,煮得相当烂,蘸醋蒜吃。不可用铁锅煮,因为容易变色。
茄子也可以凉拌,名为“凉水茄”。茄煮烂,捣碎,煮时加些黄豆,拌匀,浇上三合油,俟凉却加上一些芫荽即可食,最宜暑天食。放进冰箱冷却更好。
如果切茄成片,每两片夹进一些肉末之类,裹上一层面糊,入油锅炸之,是为“茄子盒”,略似炸藕盒的风味。
吃炸酱面,茄子也能派上用场。拌面的时候如果放酱太多,则过咸,太少则无味。切茄子成丁,如骰子般大,入油锅略炸,然后羼(搀)入酱中,是为“茄子炸酱”,别有一番滋味。
茄子的前世今生
有一种近乎传奇的说法:茄子是外国人给中国人种的,因为那时候茄子是一种毒药,外国人想叫中国人吃了身体越来越差。可是没想到中国人把茄子种在了大蒜和大葱的旁边,两种克毒的植物中消了茄子里的毒素,最后茄子在中国人的手里变成了美味的食品。
史实并非如此。茄子与黄瓜、蚕豆一样,它的祖籍在印度,有4000多年栽培历史。据说,原产印度的茄子,状如鸡蛋,英文中茄子一词直译为“种植蛋”、“蛋形种植物”,意译为“蛋果”;美国名意即“爱的苹果”,可见,他们的祖先也把椭圆形的茄子当作“瓜果”。
植物考古给今人绘出一幅清晰的茄子传播路线:波斯人将茄子从印度带入非洲,其后由西班牙进入美国。茄子在传入中国的同时,向西经波斯传入非洲北部,到十三世纪,才传入欧洲,十七世纪又从欧洲传到北美,遍及了全世界。
茄名探奇
隋大业四年(608),隋炀帝杨广吃了茄子以后,见茄子色彩奇异,又因其无论圆形、卵形,抑或条形,皆以紫色为多,特改名为“昆仑紫瓜”,有时简称为昆仑瓜。此后,隋代都称茄子为“昆味”了。此事《清异录》有详载:“落酥本名茄子。炀帝缘饰为昆仑紫瓜,人间但名‘昆味’而已。” 有的典籍则说,从以昆仑为其名来看,很可能是汉代时从丝绸之路引进的。有学者说,隋唐时称南洋海中的一些国家为“昆仑”,被掠来唐的奴婢称为昆仑奴,南洋传进来的茄子便自然冠以“昆仑”之名了。
茄子一名早在汉代《水经》中就已出现。然而,一直到唐代未曾普遍栽种,茄子乃是“进口蔬果”,当时十分金贵,一般平头百姓根本吃不到它。生活在唐代的段成式(《酉阳杂俎》作者)年轻时,随父亲段文昌赴剑南节度使任,在四川吃到茄子,不知茄子的来龙去脉,因而请教他人:“(段)成式因就节下,食伽子(即茄子)数蒂。偶问工部员外郎张周封伽子故事,张云:一名落苏。”由此可知,即使到了唐代后期,茄子并未普及,但当时已有人称它为“落苏”了。
唐代人又为什么要称茄子为落苏呢?有学者以为,这与中国佛教僧人有关。 茄子的传入,首功当推佛教僧人。汉魏六朝时期,来自西天(中国古代泛指指印度和西域多国)的僧人,随着输入佛教的同时,也带来了茄子。茄子经佛教僧人的引进后,渐渐地成为中国人餐桌上的主要蔬菜品种之一。唐代时候,又从暹罗(泰国)传入较为罕见的白茄。因为佛书上说:乳生酪、酪成酥,酪酥即乳的精制品。烧熟后如酥状的白茄,色又如乳制品,中国僧尼们把它比作乳的精制品,因而戏称为酪酥。于是,口口相传,不胫而走,由“酪酥”转化为“酪苏”或者“落苏”;继而又将不是白色的茄子亦照样一视同仁地称之为“酪苏”或者“落苏”。
及至五代十国时,吴越国君钱镠的儿子是瘸子,竟捕风捉影地把它与“杭人为避钱爱子跛足之讳”挂上了钩,且写进《渑水燕谈录》一书中,实见笑后世之举。当时江浙一带民间曾流传个《茄子与瘸子》的绕口令:“北边来了一个瘸子,背着一捆橛子;南边来了一个瘸子,背着一筐茄子。背橛子的瘸子打背茄子的瘸子一橛子,背茄子的瘸子打了背橛子的瘸子一茄子。” 另一则绕口令道:“打南边儿来了个瘸子,手里托着个碟子,碟子里装着个茄子。地下钉着个橛子,绊倒了拿碟子的瘸子,撒了碟子里的茄子。气得瘸子撇了碟子,拔了橛子,踩了茄子。”绕口令中的“茄”与“瘸”韵脚相同,且两字都含“加”,黎民百姓唯恐触犯吴王忌讳,便根据茄味似酪酥而改名为酪苏。其实,即使是宋人,也不认为茄子俗称落苏是为钱王避讳,陆游的《老学庵笔记》中就这样认为:“《酉阳杂俎》云:茄子一名落苏;今吴人正谓之落苏。钱工有子跛足,以声相近,故恶人言茄子,亦未必然。”
秀色可餐
中国古人食有茄,亦很会烹茄。1500年前南北朝我国第一部农书《齐民要术》就有缹茄子法;《遵生八笺》记有糟茄、淡茄、糟瓜茄、糖蒸茄、鹌鹑茄、香瓜茄、糖醋茄等8种烹调茄子的方法。“糟茄”也是明代宫廷时令菜肴。《明宫史》》饮食好尚》记载:“九月……是月也,糟瓜茄。”糟瓜茄就是糟茄子,其制法:“每五斤盐十两,和糟拌匀,用铜钱五十文逐层铺上,经十日取钱,不用别换糟入瓶收。久翠色如新。”元代忽思慧首将茄子列入皇帝的膳单,唐代显贵段成式把茄子作为佳蔬而常食。
大凡文学名著中描写美食,概赛不过曹雪芹的《红楼梦》,宁、荣二府400多人物,大小宴席无数,时令佳肴,四季补品,洋洋大观,不尽其详。钟鸣鼎食的贾府老爷小姐,在吃腻了什么熊掌、鹿肉、山獐、野鸡之类金齑玉脍味,也偶然会想起吃点清爽可口的家常菜。四十一回中刘姥姥二进荣府的时候,众人在大观园的缀锦阁饮宴。贾母特别吩咐王熙凤用茄鲞招待她。一道菜把刘姥姥给吃懵了,便请教说:“告诉我是什么法子弄的,我也弄着吃去。”,凤姐儿所说的“茄鲞”。早先的时候总觉得是奢侈已极,似乎就不是凡间的菜肴。但照现在的情况看,真要想做,也未尝就做不到:先将茄子削皮,切成丁儿,用鸡油炸了;再取鸡脯肉及香*,嫩笋、蘑菇、五香豆腐千、各色干果等切成丁儿,和炸过的茄丁儿一起,拿鸡汤煨干,浇些许香油,然后用糟汁拌上腌了,装罐封严。到吃的时候,再掺以爆炒的鲜鸡腱子肉丁儿,食后犹觉醇香满口。茄子做到这个份上,好吃固然好吃,但全然失了本味,且耗时费事,算不得家常菜。
郑板桥于上方寺留联云:“紫苋红茄禅门供养,绿葵翠芥田舍风光”。孙叶申芗。《踏莎行·茄》:“昆味称奇,落苏名俏,五茄久著珍蔬号。自从题做紫膨哼,食单品减知多少。作脯原佳,将糟亦妙,老饕所嗜从吾好。忆并自苋话清操,自惭肉食非同调。”
有美食家之誉的梁实秋在《雅舍谈吃》里也谈了茄子的吃法,其中一款北方的烧茄子尤谈得详细——茄子不削皮,切成块儿,用刀在切面划出纵横的印儿,“像划腰花那样,划得越细越好”,然**油锅炸。炸好将茄子捞出,再炒重脊肉丝少许。复将茄子投入翻炒,且一边加酱油等佐料。盛盘时,再洒以蒜末,便成。梁先生称其“味极甜美,送饭最宜”。瞧,大师的笔下,已可嗅到烧茄子的浓香了。但梁先生描述的台湾“凉水茄”却不敢赞同,他称言,国人膳食素来讲究色香味形,“凉水茄”的茄子已捣成一片泥糊,即便其味鲜美,在品相上已大大打了折扣。
张爱玲在国外品尝过许多茄子食品,有一种罗马尼亚茄子罐头,外壳上画了一只弯弯的紫茄子;美国的大肚茄子永远烂心,所以多加工成罐头出售。里边的茄子泥,用的是豆油或是菜籽油,气味强烈冲鼻。里面的小黑点是一种香料种子。
3、梁实秋的散文《谦让》
引导语:谦让,是指谦虚地礼让或退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表示很有礼貌。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份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的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靦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象,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的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喀吱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风波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有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需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屑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之心理盘算简、万、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
谦让做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满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的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c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的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的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的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梁实秋的语言雅致,作品格调高雅。高雅主要表现在描写的景雅、物雅和事雅。作品的意蕴从容隽永。梁实秋雍容典雅的气质,闲逸洒脱的风度和城市性格多元化发展的需求酝酿成一种雅致文化。而“雅致”也正是作者高雅的追求。梁实秋的语言幽默,幽默是一种心里状态,是一种对人生的看法。同是近现代散文大家的“幽默”,各自有独特的风格。丰子恺的幽默是自然幽默,纯朴风趣,既形象生动,又使道理平易亲切,但少凝重厚实感;林语堂的幽默是闲适幽默,有时犀利深刻,但深奥的道理有时让人难以读懂;周作人的幽默是“清涩幽默”,和谐静穆,但有时偏于消闲小品的玩笑。而梁实秋则从不赞同低级趣味;钱钟书的幽默是冷峻幽默,富于思辩,比喻丰富,但构思偏于怪诞,;鲁迅的幽默是批判性幽默,尖锐讽刺,富于进攻性、抨击性,是“投枪”、“匕首”。而梁实秋的幽默温情闲适、凝重厚实、善意讽刺。所以他的幽默可以称为宽容幽默。此幽默风格与丰子恺、林语堂和周作人的相似,可称为“软幽默”。 讽刺常人的某些劣根性。如《谦让》中:
考证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一针见血地指出人性的弱点:虚伪、虚荣、功利。文章的雅致是平淡的,幽默是宽容的,人生智慧是平和的。它们的共同点就是梁实秋为人处世的核心精神,即闲适和超然。梁实秋的闲适是一种“追求绝俗人格并不逃避世俗意趣的‘大闲适’”。他的超然可以说是“美化人生的基本动力,而且也是使一个胸襟博大,度量宽宏,成大事业,造福人群,有利世界的最深厚的基础”。梁实秋融恬淡、细腻、幽默于一炉,使文章透出一种婉约而淡雅的美。他追求绚烂之极趋于平淡的艺术境界,追求愉悦性情的意趣。他以非功利性的眼光来对待生活,以永恒的人性为视角,在琐碎的人情世故的描写中透出了宽容和智慧的光芒。所以,他的文章魅力无限,一直长盛不衰。
4、梁实秋散文《鹰的对话》
山岩上,一只老鹰带着一群小鹰,咋咋的叫个不停。一位通鸟语的牧羊人恰好路经其地,听得老鹰是在教导小鹰如何猎食人肉。其谈话是一问一答,大略如下:
——“我的孩子们,你们将不再那么需要我的指导了,因为你们已经看到我的实际表演,从农庄抓家禽,在小树丛中抓小野兔,牧场上抓小羔羊。但是你们应还记得那更可口的美味,我常以人肉供你们大嚼。”
——“人肉当然是最好吃。你为什么不用你的爪子带回一个人到鹰巢里来呢?”
——“他的身体太大了。我们找到一个人的时候,只能撕下他一块肉,把骨头留在地上。”
——“人既如此之大,你又怎样杀死他的呢?你怕狼,你怕熊,你怎能有超过人的力量呢?人难道比一只羊还更可欺么?”
——“我们没有人的力量,也没有人那样的狡诈。我们难得吃一回人肉,如果大自然没有注定把人送给我们来享受。人具有凶猛的性格,比任何动物都凶猛。两族人往往遭遇,呼声震天,火焰弥空。你们听到声音火光起自地上,赶快飞向前去,因为人类一定是正在互相*;你们会看见地面上血流成渠尸横遍野,许多尸骸都是肢体不全,很便于我们食用。”
——“人把对方杀死,为什么不吃掉他呢?一条狼杀死一只羊,他在饱啖羊肉以前不会准许兀鹰来触动它的。人不是另一种狼么?”
——“人乃是唯一的一种动物,杀而不吃。这种特性使得他成了我们的大恩人。”
——“人把人肉送到我们跟前,我们就不费心力自己行猎了。”
——“人有时候很长久的安安静静的留在洞里。你们若是看到大堆人聚在一起,像一队鹳似的,你们可以断定他们是要行猎了,你们不久即可大餐人肉。”
——“但是我想知道他们互相*,其故安在。”
——“这是我们不能解答的一个问题了。我曾请教过一只老鹰,他年年饱餐人的脏腑,他的见解是,人只是表面上过动物生活,实则只是能动的植物。人爱莫名其妙的互相厮杀,一直到僵挺不动让鹰来啄。或以为这些恶作剧的东西大概是有点什么计划,紧紧团结在一起的人之中,好像有一个在发号施令,又好像是格外的以大*为乐。他凭什么能这样的高高在上,我们不知道;他很少时候是最大的或跑得最快的一个,但是从他的热心与勤奋来看,他比别人对于兀鹰更为友善。”
这当然是一段寓言。作者是谁,恐怕不是我们所容易猜到的。是古代的一位寓言作家么?当然不是。在古代,战争是光荣事业,领导战争的是英雄。是十八世纪讽刺文学大家绥夫特么?有一点像,但是绥夫特的集子里没有这样的一篇。这段寓言的作者是我们所习知的约翰孙博士,是他所写的《闲谈》(TheIdler)第二十二期。《闲谈》是《世界纪事》周刊上的一个专栏,第二十二期刊于一七五八年九月九日。《闲谈》共有一百零四篇,于一七六一年及六七年两度刊有合订本,但是这第二十二期都被删去了。为什么约翰孙要删去这一篇,我们不知道,这一篇讽刺的意味是很深刻的。
好斗是人类的本能之一,但是有组织的战争不能算是本能,那是有计划的预谋的团体行动。兀鹰只知道*肉,不知道人类为什么要自相*。战争的起源是掠夺,掠夺食粮,掠夺土地,掠夺金钱,掠夺一切物资。所以战争不是光荣的事,是万物之灵的人类所做出的最蠢的事。除了抵抗侵略抵抗强权执干戈以卫社稷的不得已而推动的战争之外,一切战争都是该受诅咒的。大多数的人不愿意战争,只有那些思想和情绪不正常的邪恶的所谓领袖人物,才处心积虑的在一些好听的藉口之下制造战争。约翰孙在合订本里删除了这一篇讽刺文章,也许是怕开罪于巨室吧?
梁实秋人生简介:
梁实秋,原籍浙江杭县(今杭州市),光绪二十八年腊月初八(1903年1月6日)生于北京。学名梁治华,字实秋,一度以秋郎、子佳为笔名。
1915年秋考入清华大学。在该校高等科求学期间开始写作。第一篇翻译小说《药商的妻》1920年9月发表于《清华周刊》增刊第6期。第一篇散文诗《荷水池畔》发表於1921年5月28日《晨报》第7版。1923年毕业後赴美留学,1926年回国任教于南京东南大学。第二年到上海编辑《时事新报》副刊《青光》,同时与张禹九合编《苦茶》杂志。不久任暨南大学教授。
最初他崇尚浪漫主义,发表不少诗作。在美国哈佛大学研究院学习时受新人文主义者白壁德影响较深。他的代表性论文《现代中国文学之浪漫的趋势》1926年在《晨报副镌》发表,认为中国新文学存在浪漫主义混乱倾向,主张在理性指引下从普遍的人性出发进行文学创作。1930年,杨振声邀请他到青岛大学任外文系主任兼图书馆长。1932年到天津编《益世报》幅刊《文学周刊》。1934年应聘任北京大学研究教授兼外文系主任。1935年秋创办《自由评论》,先後主编过《世界日报》副刊《学文》和《北平晨报》副刊《文艺》。
七七事变,离家独身到後方。1938年任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到重庆编译馆主持翻译委员会并担任教科书编辑委员会*,年底开始编辑《*日报》副刊《平明》。抗战胜利後回北平任师大英语系教授。1949年到台湾,任台湾师范学院(後改师范大学)英语系教授,後兼系主任,再後又兼文学院长。1961年起专任师大英语研究所教授。1966年退休。1987年11月3日病逝于台北。
40岁以後著力较多的是散文和翻译。散文代表作《雅舍小品》从1949年起20多年共出4辑。30年代开始翻译莎士比亚作品,持续40载,到1970年完成了全集的翻译,计剧本37册,诗3册。晚年用7年时间完成百万言著作《英国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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